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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-01-06 衛生所癌症篩檢設站

115年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擴大癌症篩檢之年齡層與項目:

(1)大腸癌篩檢擴大為45-74歲民眾及40-44歲具家族史者每二年一次

(2)乳癌篩檢年齡40-74歲女性每二年一次

(3)子宮頸癌篩檢年齡25-29歲女性每三年一次、30歲以上每一年一次

(4) 35歲、45歲及65歲女性人類乳突病毒(HPV)檢測服務

(5)45-75歲民眾提供終身一次胃癌篩檢